安隆會計.公司注冊.代理記賬.驗資審計
寧波市委市政府關于強化創新驅動建設工業強市的若干意見
甬黨發[2013]12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會議及《浙江工業強省建設“十二五”規劃》(浙政發〔2012〕39號)、《中共寧波市委關于創新驅動加快經濟轉型發展的決定》(甬黨發〔2013〕4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強化創新驅動,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建設工業強市,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強化創新驅動建設工業強市的重大意義
(一)重大意義
工業是實體經濟的主體,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的主戰場。改革開放以來,我市工業由小到大、持續快速發展,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提升,顯然成為全國典型的工業大市。但同時也必須需要清醒看到,我市工業產業結構不合理、自主創新能力滯后、缺少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等結構性、素質性問題依然突出,傳統的粗放式發展模式認為根本轉變,大而不強的問題已經嚴重制約了工業持續健康發展。尤其是在當前復雜嚴峻的國內外形勢下,隨著世界發達國家加速“再工業化”進程、新興市場國家不斷崛起、貿易保護主義和國際市場競爭加劇,以及土地、水、電等能源資源和環境安全壓力日益加大,加快工業轉型升級,實現工業由大變強已是刻不容緩。因此,全市上下必須從全球戰略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快工業轉型升級、建設工業強市的緊迫性和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工業強市”和“工業強省”戰略,充分發揮工業在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主引擎作用,堅持創新驅動、轉型發展,加快工業結構整體優化升級,促進工業發展方式轉變,著力提高工業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實現“兩個基本”、建設“四好示范區”奠定堅實的基礎,示范引領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
二、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委 “兩創”總戰略和“兩富”總目標要求,以“三思三創”為精神動力,以深化改革開放為先導,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工業發展質量與效益為核心,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全面構建“4+4+4”現代產業體系,全力實施“企業創業創新創一流工程”,加快形成創新驅動發展格局,著力推進工業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積極聚合高端要素資源,不斷改善服務發展環境,大力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集群,確保全市工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努力打造成為國內領先、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工業強市。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創新驅動與轉型發展相結合。深入實施科技自主創新戰略,加快工業經濟創新發展,整體優化提升產業結構,促進工業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著力提升工業發展質量與效益。
二是堅持市場機制與政府作用相結合。強化市場配置資源基礎作用和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發揮政府公共管理與服務重要功能,進一步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
三是堅持增量培育與存量提升相結合。著眼未來競爭優勢,結合存量基礎前瞻布局戰略新興產業和關鍵重大項目;立足現實發展實際,借助增量帶動作用大力推進傳統產業改造提升。
四是堅持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充分發揮信息化在工業轉型升級中的支撐與牽引作用,深化信息技術集成應用,著重圍繞企業信息技術深入應用、行業和產業集群信息化協同發展和信息產業的升級,加快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步伐。
五是堅持工業化與城鎮化良性互動。統籌產業結構與空間結構布局及調整,加快空間產城一體、布局功能分區、供需有機銜接,全面促進城市功能與產業功能的有機結合。
六是堅持經濟建設與生態文明相結合。著力推進工業生態發展、低碳發展、循環發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及生活消費方式。
(三)主要目標
到2016年,初步建成工業強市,成為全省工業強市建設的示范區、全國工業轉型升級先行區和國際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具體發展目標是:
——規模結構有效提升。全部工業增加值突破5000億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率提高2個百分點,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600億元,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分別達到26%和30%以上。
——創新驅動日趨顯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達到1.5%,萬人發明專利授權數超過4件,主持參與制訂的國家、行業標準達到55項以上;市級以上名牌產品銷售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銷售產值比重超過45%。
——產業競爭力提升顯著。爭取培育年產值五千億級的超大型產業集群1個,兩千億級的大型產業集群2個,千億級的中型產業集群5個,1~2個擁有核心競爭優勢的重點產業集群;年產值超過千億級企業2家、五百億級企業5家、百億級企業25家、億元級2500家,境內外上市工業企業占全市上市企業總數的70%以上。
——可持續發展能力全面提升。“機器換人”步伐明顯加快,現有勞動力結構顯著改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達到20萬元(人/年),少增勞動用工30萬人以上;萬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能耗、水耗以及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續下降。
三、重點任務
(一)以結構優化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1、培育發展戰略新興產業。堅持“高端、高效、高輻射”發展方向,放大新材料、新裝備、新能源、新一代電子信息等戰略新興產業優勢細分領域引領帶動作用,突出海洋高技術、節能環保、生命健康和創意設計等新興產業重點細分領域本地服務能力,打造工業強市建設先導。制定發布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領域指導目錄,引導社會高端要素資源向重點細分領域傾斜;統籌安排政策資源及要素指標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加快關鍵領域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促進自主創新產品示范應用;著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高成長企業及龍頭企業,壯大高水平創新創業群體;加快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充分發揮國家高新區、產業聚集區、各類開發區(園區)特色優勢,優化完善企業發展載體。
2、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按照“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強化創新鏈”要求,完善“提轉并關”政策體系,推進石化、汽車及零部件、紡織服裝和電工電器等傳統優勢產業整體優化提升,打造工業轉型升級主力軍。強化技術改造、制造業服務化以及業態創新等對傳統優勢產業的改造提升作用,支持企業向研發設計、品牌運營等高端環節或其他全新領域發展;推進總部經濟發展及跨區域分工合作,促進產業梯度轉移;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牽頭行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優先通過市場、經濟手段淘汰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的去產能化,強化法律行政手段整治環保、安全隱患,提高傳統優勢產業綜合社會效益。
3、發展壯大生產性服務業。大力發展支撐帶動寧波工業、具有臨港經濟特征的生產性服務業,打造工業轉型升級的有力支撐。優先發展工業設計及軟件信息服務業,著力提升港口物流、大宗商品等臨港服務業,壯大發展金融、商務會展及中介服務業,積極培育相關新興生產性服務業;加快推進重點生產性服務業載體建設,提升承載能力和服務功能;統籌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國際強港建設、智慧城市建設等相關工作,增強服務能力和支撐作用;依托平臺企業承接國際服務業轉移,在更高層次上參與國內外區域經濟競爭及合作。
4、深入推進生態工業建設。加快提高工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推動工業可持續發展。嚴格重點能耗項目監控及新上項目的環保、安全、能耗評價準入,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強化控制能耗強度;持續開展推進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工業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行動,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積極推廣低碳技術、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及能效對標管理,加速新技術新模式新方法示范應用;綜合治理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行業(企業)集中區域,示范建設一批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園區。
(二)以創新驅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1、加速工業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統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充分發揮信息化對新型工業化的牽引作用。深入推動企業信息化,著重以產品智能化、設計數字化、生產自動化、商務電子化和管理信息化為突破口,強化信息技術在重點產品滲透融合;推動行業和產業集群信息化,以重點行業為主體,推廣信息技術在各產業門類的深入應用,推動跨地域協同制造、全流程業務監控、企業信息化綜合集成等信息技術在我市支柱產業中應用;以軟件、物聯網、高端元器件、智能控制器、電子整機產品為重點,以產品智能化升級和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全過程解決方案為突破口,推進信息技術與傳統工業技術間的協同創新。
2、深化推進技術創新驅動。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以產業為導向的創新體系。規劃建設“新材料科技城”,打造產業高端功能區;強化市級以上企業(工程)技術中心、企業技術研究院、重點(工程)實驗室建設,搭建高水平創新平臺;規劃布局若干面向地方需求的產業技術研究院,積極引入科教智力資源;重點組織由企業牽頭、高校院所參與的科技項目計劃,強化行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深入實施專利技術標準戰略,加快取得一批自主知識產權;推進核心知識產權轉化,引領帶動重大成果產業化;強化產業技術聯盟及行業協會建設,發揮樞紐型社會組織的橋梁作用;建立完善中試開發、技術轉移、創業孵化等科技中介服務體系,提升科技成果產業化組織實施能力。
3、全面鞏固品牌價值創新。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放大消費品品牌及外向型經濟優勢,全力打造品牌之都。實施自主品牌戰略,引導龍頭企業探索品牌國際化,支持規模企業依托專利技術和優質產品創立一批國際國內品牌,培育一批品牌企業;建立健全品牌發展服務體系;加快工業強縣(市、區)建設及推廣,推動專業特色集聚區和特色功能載體發展,打造一批區域品牌;鼓勵企業營銷模式創新,加大企業國內外市場拓展扶持力度,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各類展會、論壇或主題活動節,并逐步走向市場化。
4、大力促進企業管理創新。發揮管理創新價值的增值作用,全面提升企業現代經營管理水平。加強中小企業領軍人才培訓和中高級管理人員引進培養,發揮企業家、創業者以及企業傳承人、職業經理人管理創新的核心作用;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造和加快上市,鼓勵企業創新管理模式,支持企業優化發展戰略及商業模式、提高管理水平,示范一批管理創新企業;搭建企業管理咨詢服務平臺,提供高水平咨詢服務。
(三)以有效投資帶動經濟持續增長
1、健全工業投資管理機制。完善工業投資管理服務體系,營造良好工業投資環境。定期頒布并調整工業投資導向目錄,引導企業投資方向;支持企業“硬投入”及“軟投入”并重,促進工業資本、人力資本與創新要素高效對接;優先集成要素資源,支持企業開發性、創新性、技改性、并購重組性、平臺性、開放合作性投資,加快轉變投資方式;積極培育工業投資社會化服務,提高工業投資效率和帶動效益。
2、放大重大項目帶動作用。積極謀劃建設一批重大項目,引領區域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落實完善財政、金融、土地、能耗等相關政策,加速重大項目實施;依托重大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機制和協調推進機制,提高綜合投資效率效益;加快工業項目儲備庫建設,加速由單個項目謀劃向項目群、產業群、產業鏈謀劃轉變。
3、強化技術改造優化功能。以增量投入帶動存量調整,優化工業投資結構及經濟技術構成。以“機器換人”為重點,大力推進“四減兩提高”升級改造專項行動,圍繞推進產品深加工、延伸與完善產業鏈條、培育龍頭企業、壯大主導產業、培育新興產業、推進節能降耗等關鍵領域,引導企業加大技改投入;完善租購先進設備相關融資政策,落實稅收扶持政策,優化技術改造發展環境;完善技術改造管理體制及服務體系,健全企業技術改造長效機制。
4、加大產業招商引資力度。促進產業鏈招商和大項目及高端項目引進,以增量培育助推產業結構優化。加大對具有“補鏈、建鏈、強鏈”功能重點項目的引入支持,對接區域產業戰略需求;充分發揮“浙洽會”、“寧波周”等重點招商活動平臺作用,積極引進世界500強和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等大商、強商進駐,推動浙商甬商回鄉創業;統籌安排全市產業招商任務分工、資源配置及協同推進機制,推進產業招商進階發展。
(四)以“三創工程”推進企業協同發展
1、加快小微企業創業發展。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專、特、精、新”特點的小微企業,壯大產業發展源頭。配套落實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系列政策,多方著力、系統研究逐步降低商務居家成本、破解發展瓶頸;充分發揮天使投資和風險投資作用,提高風險容忍度和創業企業成活率;建立完善多層次中小企業創新基金,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優先使用小微企業和列入《寧波市自主創新產品與優質產品目錄》產品,推行報價扣除優惠措施,推行首購、訂購和定向招標采購制度;規劃建設一批孵化器、小微企業創業基地,搭建完善空間載體。
2、助推高成長企業創新發展。每年動態培育百余家具有成長速度快、創新能力強、專業領域新、發展潛力大特點的高成長企業,帶動寧波新興產業發展。將高成長企業納入全市技術改造、科技項目計劃支持重中之重,提升創新能力;優化高成長企業中試開發、規模生產、示范應用條件平臺及配套機制,加快成果轉化;支持高成長企業明確發展戰略、創新商業模式、強化管理實施,提高管理水平;鼓勵高成長企業有效運用金融工具,充分借助上市等資本市場平臺,加速做大做強;各地區各部門依據高成長企業培育名單優化要素資源配置。
3、支持龍頭企業爭創一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技術水平高、市場規模大、組織能力強、產業鏈條長、綜合效益好特點的龍頭企業,帶動產業鏈上下游大中小企業聯動發展。依托龍頭企業牽頭組織行業產業鏈技改、成立產業技術聯盟,促進創新引領;推進龍頭企業兼并重組、跨國并購,加速整合;支持龍頭企業通過供應商本地化、組團開拓國際市場拉動中小企業發展,提升產業組織能力;突出龍頭企業總部經濟特征,強化品牌示范效應。
(五)以載體建設打造現代產業集群
1、統籌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加強市級層面總體產業空間規劃,著力構筑“一核三帶”的產業空間格局。市中心都市圈大力發展高端生產性服務業和都市工業,打造寧波城市經濟轉型的重要載體;沿灣產業帶、沿海產業帶和環象山港產業帶加快布局大平臺、大產業、大項目和大企業,打造寧波工業經濟增量優化的主要載體;寧波杭州灣新區、寧波國家高新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十八大省級產業集聚區、重點開發區優化分工合作,打造工業轉型升級、建設工業強市的核心載體;統籌推進全市“騰籠換鳥”專項行動,盤活存量土地,提升要素資源使用配置效率。
2、著力培育現代產業集群。新興產業集群高端輻射、傳統塊狀經濟梯度提升、重大新區前瞻布局三輪驅動,加快培育產業高度集聚、價值鏈條完善、企業協同發展、公共平臺完備、產城高度融合的現代產業集群。建立完善產業集聚激勵約束機制,支持同一產業環節企業專業集聚及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空間集聚;引導新建、改建、遷建項目按照產業分類進入指定園區,強化產業鏈協作配套;發揮產業技術聯盟等樞紐型社會組織作用,提升企業協同創新水平;強化科技孵化、檢驗檢測、節能降耗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優化提升公共服務環境;引導各類開發區(園區)提高發展績效,鼓勵有條件的開發區(園區)展開梯度升級。
3、加快推進產城融合發展。深刻把握工業化、城市化融合發展趨勢,促進城鎮功能與產業發展的有機結合。全面推進工業強縣(市)區試點,優化全市生產力布局,促進工業強縣(市)區、開發區(園區)、鎮鄉(街道)與產業功能區協調發展;著眼產業發展優化城鎮功能,適度超前規劃和加快建設與產城發展相匹配的市政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四、主要舉措
(一)加強產業宏觀引導調控
根據“4+4+4”工業發展規劃,鼓勵符合寧波經濟發展方向的產業做強做大;強化產業準入標準,對新落地的項目從投入產出、資源能源消耗、吸納就業等方面綜合考察;制定并及時調整嚴于國家的產業發展目錄,提出允許、限制、淘汰的產業類別;按照土地、產業、空間、人口、生態“五規銜接”的要求,高標準編制各類產業、集聚區建設規劃及配套基礎設施專項規劃。
(二)壯大創新創業人才隊伍
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制定發布寧波人才緊缺指數和引進導向目錄;深入推進各項人才重點工程和系列人才引培計劃,加強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培育引進高技能人才;強化政策創新,以高新產業集聚區為依托,制定先行先試政策,建設具有寧波特色的人才特區;大力推進“千人計劃產業園”、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企業、科技、文化創新團隊建設;充分發揮職教經費用于企業員工繼續教育的導向作用,擴大企業人才培訓規模;整合職能資源,建立全市人才服務聯盟,為管理型、技能型等各類人才在家屬安置、子女就學、醫療保健等方面,提供“一條龍”全程服務和“一站式”便捷式服務;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有效降低各類商務成本,打造人才創新創業安居樂業的人才服務“金港”。
(三)集聚提升金融服務資源
建立完善產業(創業)投資引導體系,放大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完善股權投融資發展扶持政策,鼓勵各類股權投資機構落戶并投資本地工業企業;引導推動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開展設備融資租賃等創新產品,優化服務;完善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制度,探索建立財政、銀行、擔保機構擔保代償損失合理分擔機制;完善企業應急資金援助制度,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組建各類融資服務機構,加快引進科技金融等高端化、特色化金融配套服務機構;推進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私募基金等各類金融服務資源協作聯動、有效對接,面向工業企業提供多樣化、一體化的金融服務。
(四)統籌安排工業用地資源
市統籌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重大工業項目的每年不少于30%,各縣(市)區新增建設用地用于工業項目的年均不得少于30%(海曙、江東除外),從全市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總量中安排5%專項用于小微企業的發展。加強對各產業區塊工業用地分類指導及管理,建立土地集約利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鼓勵土地二次開發和深入挖潛,嚴格依法處置閑置土地;適當提高廠區容積率及附屬用房比例,探索空置廠房約束機制。
(五)推進資源能源集約利用
強化能耗強度控制為主、能耗總量控制為輔的“雙控制”原則,明確節能目標責任和任務;加強資源要素保障,實施水、電、氣等差別化價格,全面加強對“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產業及相關企業的監管和整治;強化節能監察制度及隊伍建設,健全能耗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法規、政策和必要行政手段,全面推進資源能源集約節約利用。
(六)健全完善科技創新機制
從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源頭確立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引導產學研合作;優化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方式,增強科研承擔單位經費使用靈活性;以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后補貼等方式加大對科技企業、成果產業化項目、科技條件平臺、科技服務業等方面支持;強化企業創新政策及科技管理輔導培訓,引導企業建立完善自主創新體系;擴大創新源頭科技成果自主權和收益權,鼓勵支持駐甬高?蒲性核、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離崗創業、留編創業和在職創業,激發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活力與動力;提高技術占股比例,強化對科技人員的股權激勵;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促進知識產權推廣和交易。
(七)加大財政投入和稅負減輕支持力度
建立完善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及統分結合的財政資金統籌機制。2016年前,每年市本級財政和省定工業強縣(市、區)財政用于支持工業發展的專項資金增速不低于當年地方財政收入預算增速,其他縣(市、區)財政每年用于支持工業發展的專項資金增速原則上不低于當年地方財政收入預算增速;整合調整專項資金的支出細項,注重財政資金對工業轉型升級的業績提升;切實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及自主創新鼓勵政策,規范清減涉企收費。
(八)優化社會公共服務體系
按照“減政放權、提能增效”理念,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環節、前置條件和層級,不斷提升行政服務效能,優化公共服務審批制度;探索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機制,發揮各類服務平臺(體系)在政策咨詢、人才服務、融資服務等方面的樞紐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產業(技術)聯盟在行業自律、政策制定、產業研究、標準制訂以及技術創新等方面的橋梁作用;鼓勵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各類孵化機構及成果轉化基地,充分發揮大學科技園、孵化器、加速器、技術轉移中心等服務機構的平臺作用。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為負責人、市級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組成的市工業強市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全市工業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政策舉措決策、重大工業項目協調、重點任務分配及資源統籌協調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充分發揮縣(市)區和開發區(園區)工業轉型升級主體推進作用,建立健全工業強市建設各級各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機制。
(二)加強改革創新,優化制度環境
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要把改革創新精神貫徹到推動工業經濟發展的各個環節,牢固樹立并積極踐行創新驅動、轉型升級理念;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積極構建有利于推進工業強市建設的制度環境;抓緊梳理完善現行各類工業扶持政策,統籌優化政策資源配置,進一步明晰導向、突出重點,形成加快推進工業強市建設的政策合力。
(三)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
強化工業主管部門中觀指導及監督管理職能,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聯動,根據工作分工,制定專項工作計劃,建立重大項目建設緊密合作機制,切實推動各項工作的貫徹實施;推行主要行業“一業一策”、重點企業“一企一議”的政策及服務,完善政府服務企業工作機制;建立完善重點企業聯席機制,提高企業家社會榮譽感和認同感。
(四)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推進工作落實
將基層組織建設作為貫徹落實工業轉型升級政策舉措的關鍵環節,充分發揮基層干部在工業強市建設中的基礎作用。加強鎮鄉(街道)推進工業經濟發展的機構和人員力量,確保編制數量和人員經費到位,進一步提振基層服務組織的工作熱情和發展信心;重視對基層工業管理干部的培養、使用和提拔;加強對基層工業經濟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進修,加大輪崗交流和遴選委培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五)加強社會宣傳,凝聚各界力量
切實加大對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建設工業強市以及新出臺工業政策體系的宣傳力度,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區各單位建設工業強市中改革創新、攻堅破難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推進工業創新驅動發展、建設工業強市的良好氛圍。
(六)加強監督檢查,開展評估考核
由工業強市建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對各縣(市)區、市級相關部門、開發區(園區)及重點企事業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或專項督查,并通報督查結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加強動態監測,抓好對各項工作進展情況的評估考核和獎懲,將加快工業強市建設納入對縣(市)區黨政領導、產業主管部門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不斷探索完善強化創新驅動、建設工業強市的工作評估考核辦法。
安隆會計·讓財務創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