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地稅力保中小微企業享受社會保險費臨時性下浮政策
為助推海曙區經濟持續向好,幫助企業早日恢復正常生產秩序,根據甬人社發〔2013〕398號文件,海曙地稅局三方面著手,力保部分中小微企業享受社會保險費臨時性下浮的政策,免征符合條件的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2個月額度的繳費。
做好前期宣傳工作,確保政策宣傳到位。我局通過公告、短信,第一時間將相關政策告知企業。并向繳費人公布咨詢電話,就繳費人關心的是否被列為免征對象,具體如何申報操作等問題,詳細地向繳費人做出解答。
結合社保催報催繳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通過減征名單與未申報名單比對,逐戶聯系尚未申報但享受減免企業,主動告知其相關政策,保障被列入減征范圍的企業都能享受到優惠政策。
加強部門間的協作,確保政策銜接到位。加強與區社保部門的溝通,構建企業與社保部門間的橋梁。為未列入名單企業提供政策咨詢渠道。同時了解企業訴求,盡可能讓更多企業享受政策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