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你沒有千百萬的儲蓄,但你希望通過開發機會建立一個汽車修理連鎖店,而每一個店就需要50萬美元購買設備。那么,怎樣來開發這個機會呢?你可以去找寧波公司注冊獲取創業資本。同時,你還有一個選擇,就是許可別人利用你的創意服務于顧客。
由于市場模式比層級制模式需要的資金少,所以剛寧波公司注冊創業者通常采用特許經營等市場模式開發機會。由于創業者現有運營現金流的 缺乏而不得不從外部籌資來進行機會開發。而外部資本比內部資本更加昂貴,因為同創業者相比,投資者擁有更少的關于機會和創意的信息,因此,他們會要求一個溢價來補償所承擔的風險。
為了克服籌集資金的髙成本,創業者采用特許經營模式將加盟商作為一種資金的來源。為獲得在加盟店使用特許人品牌和商業模式的權利,加盟商往往向特許人支付百分之幾有時甚至是十分之幾的先期費用。而且,通過特許形式而不直接擁有這些經銷店,打算寧波公司注冊創業者還將創建經銷店的費用轉移給了加盟商。
當一些企業在寧波公司注冊后的制造、營銷等活動分別屬于不同的經濟實體而又依賴合約關系聯系在一起時,可以說新企業采用了市場模式開發機會。而如果一個經濟實體自身擁有生產并將產品和服務銷售給最終用戶的所有經營環節,那么該新企業就采用了層級制模式。采用特許經營模式的餐館與未采用這種模式的餐館間的對比,顯示了不同的機會開發模式間所存在的差異。一家特許經營的餐館采用的是市場模式,這是因為,其中一方,即特許方,只擁有餐館的運營系統一一菜譜、旅館設計、雇用政策,等等,并且將這些 運營系統出租給另一方,即加盟商,他們自己擁有并經營這些餐館。而一家未采用特許經營的餐館運用的是層級制模式,它不但擁有餐館的運營系統,而且還擁有這些餐館的所有權。
同樣地,技術創業者往往將自己的技術特許給現存企業,這些企業運用自身的制造和分銷系統為最終客戶生產這些產品和服務。例如,許多生物科技創業者無法從風險投資家甚至是公眾市場獲取上千萬的資金,用來得到各級的藥物許可證。于是,為了開發這些藥品,他們將其許可給默克這樣的大公司,由它們運用將要寧波公司注冊創業者的技術生產能夠使用的藥品。